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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信业管理条例终止之日为多少年?

征信业管理条例终止之日为5年。《征信行业管理条例》旨在规范征信活动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引导和促进征信行业健康发展,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从事征信业务和有关活动的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,不得危害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。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主要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。

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,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,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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